1月1日起两险合并实施
近期,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了《宜昌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细则》指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经办,实现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经办信息服务全市统一,确保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原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1月1日起,正式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缴费比例会有变化吗?
两险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8.5%。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8%,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为0.5%。
●在职职工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不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应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缴费基数维持现有规定不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