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但存在以下四种情况的,可以申请办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一次性取出养老保险个人户储存额。
1.丧失中人民共国国籍的参保人,由本人书面申请止老保险关系。
2.外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台、港、澳来沪工作人员参保后,与本市用人单位除或垡止劳动(聘用)关系并离境的,可申请办理止老保险关系。
3.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定近延长缴费),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4.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