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1 05:2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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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提示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注意事项1、缴存人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2、缴存人账户余额5万元以上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确定需由法
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
1、缴存人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2、缴存人账户余额5万元以上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确定需由法院裁定,或办理公证手续;5万元以内可由缴存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代办。
3、办理提取业务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办人应亲自到场签字确认。确需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须出示委托代办公证书。
4、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办人在办理缴存人公积金销户提取前,应与缴存人所在单位核实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确保已足额缴存。
5、提取资金转入提取人或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宜昌区域内可办理转账业务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一家银行的银行储蓄账户。
6、缴存人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应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后办理提取手续。办理个人信息变更请参阅中心网站《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5万元以上由代办人办理的需出具委托代办公证书原件;5万元以内由代办人办理的由代办人现场签署承诺书。
2、转账银行卡:缴存人账户余额5万元以上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5万元以内的提供缴存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见注意事项5)。
3、死亡证明材料:提取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的法律文件原件(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已载明提取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的,不需提供)。
4、继承关系材料:缴存人账户余额5万元以上的提供公证部门公证或法院判决的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原件;5万元以内由缴存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代办,并提供代办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
(在县市区营业部办理提取时,需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一份)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提取手续,提取资金实时转入缴存人或继续人或受遗赠人银行账户。
1、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马路营业部地址:宜昌市一马路24号,联系电话:6236747;
伍家岗营业部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 联系电话:6386738;
夷陵区营业部地址:夷陵区平云一路56号,联系电话:7827672;
宜都营业部地址: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11号,联系电话:4830669;
枝江营业部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沿江大道52号,联系电话:4200013;
当阳营业部地址:当阳市子龙路特1号,联系电话:3254669;
远安营业部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83号,联系电话:3818739;
兴山营业部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联系电话:2587466;
秭归营业部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1-2号,联系电话:2880091;
长阳营业部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龙舟大道131号金色水岸一楼,联系电话:5337600;
五峰营业部地址:五峰县渔洋关镇南北二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5756236。
2、宜昌城区乘车路线:到一马路营业部可乘坐2、3、7、8、10、18、19、20、22、28、30路公共汽车;到伍家岗营业部可乘坐1、2、9、19、21、103路公共汽车。
3、监督电话:6236717。
4、轧账时间:一马路营业部、伍家岗营业部工作日17:30轧账,停办对外业务。
5、中心网址:www.ycgjj.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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