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9 22:09: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宜昌公积金提取,宜昌提取公积金,宜昌提取公积金条件,宜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内容简介
提取条件宜昌公积金中心:凡与住房消费无关的提取项目一律取消,4月30日起,取消重大疾病提取、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提取、低收入职工提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提取项目。房屋类:1、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2、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期房、商品房
宜昌公积金中心:凡与住房消费无关的提取项目一律取消,4月30日起,取消重大疾病提取、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提取、低收入职工提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提取项目。
房屋类:
1、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2、购买自住住房(商品房期房、商品房现房、二手房、单位集资房、房改房);
3、偿还公积金购房贷款;
4、偿还商业购房贷款;
5、租住住房。
基本材料:
1、提取职工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需加盖印章)。无单位且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原件。
2、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宜昌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步骤一:
提出申请:职工凭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章。
另: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特殊原因单位无法审核盖章的,可由中心进行核实加盖业务公章。己进入中心托管户的职工,由中心进行核实,不需填写《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步骤二:
提交材料:职工持《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托管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三:
银行放款:中心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中。
宜昌公积金提取额度(部分提取)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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