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宜昌市企业单位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吗

发布时间:2023-07-24 16:2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宜昌公积金缴存比例,宜昌公积金办事指南,宜昌市企业单位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吗

内容简介

申请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设立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宜房公管〔〕3号)第二十六条、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

申请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设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宜房公管〔〕3号)第二十六条、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发〔〕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3号)和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落实中央、省、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调整细化具体政策的通知(宜房公发〔〕3号)。

注意事项:

1. 经本单位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决议,并在本单位公示。

2.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6月30日前办理缓缴的不影响提取及贷款,缓缴期限届满后将恢复到申请前的缴存状态。

3. 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缴存比例一般不低于5%。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从3月开始可连续6个月按3%的比例缴存,阶段性降比到期后将恢复原正常的缴存比例。

4、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到期后,需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重新办理手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补缴缓缴住房公积金。补缴缓缴住房公积金请参阅《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办事指南》办理。

5、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职工因离、退休等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应为该职工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