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标准
●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城区为1080元/月);
●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50%确定(城区为675元/月)。
●最长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申请对象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人员。指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后一个月在2月至11月期间的任何一个月,之后一直未再就业。
2、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指单位缴纳社保费的最后一个月在2月至11月期间的任何一个月,因缴费时间不足1年、或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原因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