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6 18:5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宜昌城区公租房租赁 补贴发放和申请工作的公告
内容简介
广大市民:根据《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关于在宜昌城区进一步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号)规定,从3月1日起,调整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已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且仍符合保
广大市民:
根据《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关于在宜昌城区进一步推进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号)规定,从3月1日起,调整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已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且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从3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租赁补贴,待疫情结束后补发。
2. 新申报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家庭,疫情期间可通过“市民e家”进行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登记,待疫情结束后,再按程序提交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3.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城区单位或个人如遇公租房租赁补贴业务办理相关问题,可拨打市住建局咨询服务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电话:邓有为 1562937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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