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3 05:1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宜昌大学生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宜昌中专生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宜昌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
内容简介
宜昌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一)借款人(其中一人)为毕业5年(含)以内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户籍所在地须在宜昌区域内,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
宜昌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其中一人)为毕业5年(含)以内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户籍所在地须在宜昌区域内,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
大中专以上毕业生是指获得中等专业学校(含)以上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二)借款人购买的住房(现房)应在宜昌区域内,且已纳入本中心可贷款的楼盘范围。申请组合贷款的须同时符合商业银行可贷款楼盘范围。
(三)主借款人年龄应在法定退休年龄内,即一般为男性18至60周岁(不含60周岁)之间、女性18至55周岁(不含5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他借款人年龄应在:18至65周岁(含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主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
2、必须为购房人。
3、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须在宜昌区域内(毕业5年(含)以内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做为主借款人的,户籍所在地须在宜昌区域内)。
(五)毕业5年(含)以内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在宜昌区域内的,也可做为其他借款人。除主借款人外,其他借款人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的,可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六)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符合《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信用评价规范》的。
(七)申请借款时间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1年以内。
(八)首套首贷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已交付总房价20%以上的房款,首套首贷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已交付总房价30%以上的房款。
(九)所购住房为首套首贷住房。
(十)符合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