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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异地生育报销生育保险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3-10-24 12:1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宜昌异地生育报销生育保险所需资料,宜昌异地生育报销生育保险所需材料

内容简介

异地生育或在非协议医疗机构生育办理待遇所需资料:先全额自费生育医疗费用,新生儿出生两个月后一年以内女职工向单位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明细表原

异地生育或在非协议医疗机构生育办理待遇所需资料:

先全额自费生育医疗费用,新生儿出生两个月后一年以内女职工向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明细表原件;

5.本人在宜昌开户的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生育保险享受条件:

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在宜昌市城区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仍在单位继续参保,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在宜昌市城区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6个月不足12个月,仍在单位继续参保,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3.生育保险正常足额缴费不计算补缴时间,中断生育保险缴费记录的,从最后一次中断后开始正常足额缴费时起计算连续缴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