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6 06:57: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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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提示缴存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注意事项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范围为:已经劳动鉴定部门出具了1-6级伤残证明。重度残疾
缴存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含销户利息)。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范围为:已经劳动鉴定部门出具了1-6级伤残证明。重度残疾指已具有残联发放的《残疾证》且已载明1级残疾或2级残疾。
2、缴存人或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3、缴存人在销户提取前应与所在单位核实公积金缴存情况,公积金未足额缴存的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4、提取资金转入提取人本人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宜昌区域内可办理转账业务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一家银行的银行储蓄账户。
5、提取人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应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后办理提取手续。办理个人信息变更请参阅中心网站《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另需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2、提取人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见注意事项4)。
3、劳动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级别为1-6级)鉴定证明原件或残联发放的《残疾证》(级别为1、2级)原件。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合同)原件(已办理托管手续的不需提供)。
(在县市区营业部办理提取时,需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一份)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提取手续,提取资金实时转入提取人银行账户。
1、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马路营业部地址:宜昌市一马路24号,联系电话:6236747;
伍家岗营业部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1, 联系电话:6386738;
夷陵区营业部地址:夷陵区平云一路56号,联系电话:7827672;
宜都营业部地址:宜都市陆城园林大道11号,联系电话:4830669;
枝江营业部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沿江大道52号,联系电话:4200013;
当阳营业部地址:当阳市子龙路特1号,联系电话:3254669;
远安营业部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83号,联系电话:3818739;
兴山营业部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17号,联系电话:2587466;
秭归营业部地址:秭归县茅坪镇长宁大道21-2号,联系电话:2880091;
长阳营业部地址:长阳县龙舟坪龙舟大道131号金色水岸一楼,联系电话:5337600;
五峰营业部地址:五峰县渔洋关镇南北二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5756236。
2、宜昌城区乘车路线:到一马路营业部可乘坐2、3、7、8、10、18、19、20、22、28、30路公共汽车;到伍家岗营业部可乘坐1、2、9、19、21、103路公共汽车。
3、监督电话:6236717。
4、轧账时间:一马路营业部、伍家岗营业部工作日17:30轧账,停办对外业务。
5、中心网址:www.ycgjj.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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